供应商: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坚决纠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赣财购【2021】5号)有关规定,我司即日起开始办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费(标书费)的清退工作。
一、采购文件费(标书费)清退的时间范围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起至今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费(标书费)。
二、供应商办理采购文件费(标书费)清退应提供以下材料:
办理退费时,须出具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和以下相关资料。
(一)已领取发票
1、已领取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的,办理退费时需要将原开具发票原件退回我司;
2、已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下列要求办理: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办理退费时将《信息表》原件交由我司。
②未用于申报抵扣的,办理退费时需要将发票联和抵扣联发票原件交由我司;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办理退费时将《信息表》原件交由我司。
(二)未领取票据
未领取票据的项目,根据项目收款记录逐一核对后退费。
(三)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办理退费时还需要将工商变更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一并提交。
(四)为保障退费工作顺利进行,需要提供准确的公司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其他事项
退费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工作日)09:00-11:30,14:00-17:00
退费办理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嘉言路668号用友产业园二期1号科研楼BC区4楼财务窗口
退费咨询电话:0791-87872880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嘉言路668号用友产业园二期1号科研楼BC区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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